为做好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6]96号),现以广财社【2016】80号文下达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省级补助结算资金42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根据《四川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际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安排、拨付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四川省2016年基本公卫省级补助资金结算表/attached/file/20160913/20160913103419_49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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