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外〔2012〕180号)精神,根据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012年度清算和2013年1-11月开展情况,经与市商务局商议,为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工作,现下达2013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82万元(详见附表),该项指标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科目。请按照《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608号)和《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2011〕599号)的规定,落实应负担的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病害猪货主及屠宰企业。
附件:广元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情况表
广元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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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印发 |
附表
广元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财政补贴
资金分配情况表(2013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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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川财外[2012]180号文追加 201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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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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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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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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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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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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