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欢迎您!
首页> 专项资金 > 广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补助资金

广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 2016-12-29 来源:基层财政管理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推进我市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根据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情况,市财政下达2016年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补助资金134万元,其中:利州区14万元,昭化区14万元,朝天区24万元,苍溪县21万元,旺苍县13万元,青川县19万元,剑阁县21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8万元。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县区,市财政将追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