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
为了加强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效益,全面提升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水平,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广元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广元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2.广元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广元市财政局
附件1
广元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县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条 考核内容。基础工作、采购绩效、信息统计、宣传教育培训四个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基础工作(60分)
1.机构设置(4分) 。人事编制部门发文设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得2分;实行管采分离的得2分。
2.政府采购制度建设(6分) 。政府采购在内部制度、外部监管、操作程序等方面健全规范的各得2分。
3.专家管理(6分) 。制定了评审专家管理和抽取的相关制度得1分;申报的专家材料审核、登记工作严谨、规范得1分;建立了评审专家反馈机制,反馈信息记录完整得4分。
4.内控机制(5分)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及岗位责任分工落实得满分。
5.预算管理(5分)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得满分。
6.程序规范(20分)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确定及变更、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备案审查等程序合法合规各得5分,未按要求执行的发现一次扣2分。
7.政府采购投诉和处罚(10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与政府采购投诉管理相关制度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与实施行政处罚,所作出的投诉处理和处罚决定适当得满分。有被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确认违法、撤销或变更情形一次扣5分。
8.监督考核(4分) 。对集中采购机构实施监督考核得2分;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得2分。
(二)采购绩效(20分)
1.政策功能(10分) 。贯彻落实购买国货、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制度规定得8分;进口产品审批程序合法得2分;未按要求执行的发现一次扣2分。
2.公开招标率(5分) 。以采购额计算,公开招标率达到60%得满分。
3.政府采购节约率(5分)。政府采购节约率达到当年全市政府采购平均节约率得满分。
(三)信息统计与综合材料报送工作(10分)
1.信息统计的准确性、全面性与及时性(6分) 。报表数据准确得2分,不准确的,发现一次扣0.5分;分析全面得2分,不全面的,发现一次扣0.5分;报送及时得2分,不及时的,出现一次扣1分。
2.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4分)。报送及时且符合要求的得4分,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不报送的不得分。
(四)宣传教育培训(10分) 。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宣传得3分,对政府采购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得4分,坚持自身队伍建设、加强自身学习的得3分。
第四条 考核时间为每一年度的
第五条 考核采用自查自评与综合考评、日常考察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实行百分制标准计分与考核加分相结合的计分办法,综合考核评分,排定考核名次。
第六条 否决事项。考核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政府采购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或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
(二)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二次(含)以上,或考核数据弄虚作假的。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自评。年度终了后对照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自评。
(二)报送资料。认真整理考核期间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随年终总结报市财政局。
(三)综合考评。由市财政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对县区报送的有关资料,结合日常考察和年终检查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四)总结表彰。对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和单项评比优胜单位进行表彰。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广元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 序号 | 分值 | 考核项目 |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
| 1 | 4 | 机构设置 | 人事编制部门发文设有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2分);管理与采购彻底分离(2分)。 |
| 2 | 6 | 制度建设 | 政府采购在内部制度、外部监管、操作程序等方面健全规范各得2分。 |
| 3 | 6 | 专家管理 | 制定了评审专家管理和抽取的相关制度(1分);对申报的专家材料审核、登记工作严谨、规范(1分);建立了评审专家反馈机制,反馈信息记录完整(4分),缺失一次扣0.5分。 |
| 4 | 5 | 内控机制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及岗位责任分工落实得满分。 |
| 5 | 5 | 预算管理 |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得满分。 |
| 6 | 20 | 程序规范 |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确定及变更(5分)、信息发布(5分)、专家抽取(5分)、备案审查(5分),未按要求执行的发现一次扣2分。 |
| 7 | 10 | 政策功能 | 贯彻落实购买国货、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制度规定(8分),进口产品审批程序合法(2分),未按要求执行的发现一次扣2分。 |
| 8 | 5 | 采购节约率 | 政府采购节约率达到当年全市政府采购节约平均率得满分。 |
| 9 | 5 | 公开招标率 | 以采购额计算,公开招标率在60%以上的得满分。 |
| 10 | 6 | 信息统计 | 报表数字准确得2分,不准确的,发现一次扣0.5分;分析全面得2分,不全面的,发现一次扣0.5分;报送及时得2分,不及时的,出现一次扣1分。 |
| 11 | 4 | 综合材料报送 | 报送及时且符合要求的得4分,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不报送的不得分。 |
| 12 | 10 | 宣传教育培训 | 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宣传(3分),对政府采购相关人员进行培训(4分),坚持自身队伍建设、加强自身学习(3分)。 |
| 13 | 10 | 投诉处理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与政府采购投诉管理相关制度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与实施行政处罚,所作出的投诉处理和处罚决定适当得满分。有被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确认违法、撤销或变更情形一次扣5分。 |
| 14 | 4 | 监督考核 | 对集中采购机构实施监督考核(2分);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检查(2分)。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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