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6月30日对我局办理的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反映问题客观实际,对审计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按照审计要求进行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返乡创业就业贷款分险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不明显”的问题。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7个县区开展了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于2017年6月19日将相关情况书面上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议上级部门及时调整政策,以提高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待省级部门新政策出台即按照新政策执行。
(二)关于“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导致资金闲置”的问题。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管理的通知》(川财农〔2016〕213号),该项基金由县区按照规定直接调整使用。各县区已经根据脱贫攻坚需要对该项基金进行了调整,调整额16358万元,主要用于建立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和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同时按规定上报省财政厅备案。目前,该项基金结存5984万元。
二、关于“财政收支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收入缴库不及时1116.70 万元”的问题
1.关于“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缴库非税收入821.18万元”的问题。我局已于2017年2月27日缴库,同时责成非税科研究改进非税收入解缴管理,确保今后做到及时入库。
2.关于“市国资委2016年公务用车处置收入295.52万元未缴库”的问题。我局已于2017年1月9日缴库。
(二)关于“虚列预算支出7989万元”的问题
1.2014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570万元,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已全额拨付各区财政局。
2.2014年四川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补助专项资金227万元为项目工程尾款,待批复竣工决算后拨付。我局已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尽快组织项目验收,并编制上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3. 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394万元已全部用于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398万元,其中:黑臭水体治理项目1974万元已使用完毕。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1424万元,已经市政府同意调整用于其他项目。
4.2016年环保行业PPP示范项目省补资金400万元。该项资金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环保行业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待市政府明确具体项目后拨付。
三、关于“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三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的问题。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结余在2017年预算编制时已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彩票公益金按项目进度拨款,2017年已安排使用1210万元。
(二)关于“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对接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资金分配,及时将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所有资金均在规定时限内下达。
(三)关于“未按规定开设和撤销合并财政专户4个”的问题。截至2017年6月底,市财政已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库〔2017〕13号)要求,清理撤并所有应撤并财政专户。
(四)关于“借出款项清理回收不及时”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财政借垫款管理清理处置力度。一方面,千方百计收回借垫款;另一方面,对符合规定应当在预算中安排的款项,及时纳入预算安排。截至2017年9月底,累计收回预算内及财政专户以前年度借垫款37021万元。
四、关于“政府债务化解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置换债券使用推进不力导致资金闲置46396.35万元”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到位。我局已收回46396.35万元置换债券资金,并调整用于2017年置换债券计划项目。
(二)关于“置换债券优先偿还高成本和逾期政府债务政策执行不到位756.24万元”的问题。我局已进一步清理核实相关债务具体情况,对于满足置换条件的债务,及时安排支付。对于已经偿还的债务及时完善更新债务系统数据,无法置换的债务按规定核减核销。审计提出的机场债务问题因年代久远,债权人较多,机场局为方便填报系统,将多笔债务合成一笔上报,债权人填报为“各施工单位项目分解”。经核实,该笔债务各债权人无法落实和确认,不满足支付偿还条件。市财政局与市机场办商定,将该笔债务在债务系统内核销,但不解除实际债权债务关系。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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