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欢迎您!
首页> 专项资金 > 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8 来源:社会保障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1579号)精神,现以广财社【201575号文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二批)如数(具体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的补助。

请各区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解决重复参保问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确保安全运行。

附件:

四川省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单位:人、万元

县区

20152月底参合人数

中央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资金          (第二批)

利州区

143263

36

516

昭化区

206134

36

742

朝天区

177454

36

639

合计

526851

 

1897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