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川财社〔2016〕109号),现以广财社【2016】95号文拨付2016年度第三批城镇居民医保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如数(结算2015年中央补助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请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四川省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中央财政(第三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attached/file/20161011/20161011093813_313.xls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