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财政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41.6万元,专项用于开展我市白龙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市财政收到此项资金后,及时会商市环保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同时征求了相关县区意见,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下达了相关县区(企业),并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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