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人:烟台朗格高压氧舱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福山区双龙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瑞林
委托代理人:陈雪峰
联系方式:13235359696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联系方式:028-87797107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16年1月4日对广元市中心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采购项目(SCIT-ZG-20151212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16年1月20日向广元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本局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明细表业绩一项评分的分数所占比例太高,其标准和要求对某些企业明显带有倾向性。
经审查: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明细表的业绩分值设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综上,本局认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 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如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元市财政局
2016年2月26日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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