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川财教〔2015〕166号,市财政局近期以广财教〔2015〕146号下达2015年第二批中职改善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502万元(见附表)。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因地制宜,优化资源布局。各中职学校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进程,努力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学校布局,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生源少、规模小、效益差的职业学校整合重组力度,实现职业教育规模化发展。各中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情况,是市级财政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因素。
二、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校舍维修改造、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图书资料配置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5年第二批中职改革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分配表
2015年第二批中职改革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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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项 目 |
金 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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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业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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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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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基地建设 |
80 |
其中:校办企业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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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维修改造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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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利州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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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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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类仪器设备购置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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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设施设备购置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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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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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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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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