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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 2016-11-02 来源:农业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138号),经市政府同意,下达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财政专项资金1135万元(昭化区385万元,朝天区750万元)。补助标准为:还林每亩500元,还草每亩450元。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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