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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3 来源:农业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43号),经研究,下达昭化区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方面相关支出(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支持方向。根据当地受灾情况,坚持突出重点灾区和重点支持环节,统筹资金安排,合理使用资金,提高使用绩效。资金具体用于对开展果树重大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购置的绿色防控产品进行补贴。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通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集中力量抓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坚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进行补贴。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不得结转下年。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你区要参照《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8号)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审批后,报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厅植保站备案。请于2019年11月前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任务表

2.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广财农(2019)40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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