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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28 来源:农业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和省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86号),下达昭化区2016年中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专项用于2016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县建设。

对纳入我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试点范围的贫困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要求项目县要抓紧时间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当年预算执行,并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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