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财教〔2014〕119号,市财政近日以广财教〔2014〕121号核定下达川北幼专2014年国家资助经费31.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1万元,收入列2013年“1100221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5 高等教育”;本级配套资金4.03万元支出列“2051099”基金科目),具体明细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核定的名额为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的最终名额,预算是扣除预拨金额后的剩余资金。
二、川北幼专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不得随意增减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并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本专科生、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研究生予以倾斜。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名额暂按2013年在校学生人数核定,学校应根据2014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人数据实发放,省财政、教育厅将按“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
四、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2014年高校国家资助经费中央、市预算表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2014年8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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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校国家资助经费中央、市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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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教育局 单位: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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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在校生 |
中央小计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市补助合计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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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 |
名额 |
预算 |
名额 |
预算 |
名额 |
预算 |
名额 |
已下达 |
本次下达 |
名额 |
已下达 |
本次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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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 |
1641 |
27.1 |
1 |
-0.6 |
45 |
6.5 |
518 |
21.2 |
4.03 |
45 |
3.2 |
1.3 |
518 |
25.62 |
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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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641 |
27.1 |
1 |
-0.6 |
45 |
6.5 |
518 |
21.2 |
4.03 |
45 |
3.2 |
1.3 |
518 |
25.62 |
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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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中央、市8:2分担资金;②广财教【2014】57号市级配套资金已预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32人,此次省上文件按45人结算,需补市级资金1.3万元;国家助学金人数按期预算,春季427人,秋季518人;此次需补市级资金2.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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