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川财教〔2014〕258号,市财政局近期以广财教〔2014〕208号按照生均5000元标准,下达2014年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中央补助资金 73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补助承担办班任务学校配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生活学习用具。请增列2014年“20503 职业教育”相关款项。要求结合自身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中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和偿还债务等。同时,请于2015年9月中旬前将上一年度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附件
2014年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
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表
|
地区(学校) |
人数(人) |
补助标准(元) |
金额(万元) |
|
广元市 |
146 |
5000 |
73 |
|
广元职高 |
62 |
5000 |
31 |
|
广元利州中专 |
84 |
5000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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