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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8 来源:社会保障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524)精神,现以广财社【201554号文下达2015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6.59万元(已扣除提前通知额,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的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人数和各区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结合本地财政安排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统筹使用,并严格按照中央、省的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附件:

2015年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经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补助金额

市福利院

0.6

利州区

2.04

昭化区

1.91

朝天区

0.84

经开区

1.2

合计

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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