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6年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2016年我市经济开发区、利州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市财政收到此项资金后,及时下达了经济开发区、利州区,并要求其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科技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15】70号)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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