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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全面完成残疾人保障基金调查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13-04-22 来源:综合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元市全面完成残疾人保障基金调查清理工作】近三年,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收入8798万元,支出8663万元,结余135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310万元,支出1262万元,结余48万元;县(区)收入7488万元,支出7401万元,结余87万元。一是完善残疾人就业工作办法。根据残疾人保障相关法规和残疾人就业条例,我市制定出台了《广元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依法按比例安置使用残疾人,缴纳残保基金,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促进残疾人就业。二是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方式。市级部门全部由地税代征,部分县区同时纳入了目标考核管理,逐步建立起代收工作责任制。明确按照每年1-3月宣传调查、4-6月审核认定、7-8月征收入库的时间安排和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全市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残保基金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将收支计划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三是确保残保基金专项使用。资金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集体从业和个体经营,解决残疾人就业、康复、发展生产、无障碍设施改造,以及残疾人救助、文化、宣传、慰问等残疾人事业支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量力而出,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残疾人保障基金调查清理工作中,发现有未按规定标准足额征缴、漏缴少缴、征收标准偏低、征收手续费偏高等问题。征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把残保基金缴纳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下达到各部门单位、明确地税部门作为残保基金征收主体并纳入工作目标考核、逐年提高残保基金征收标准下调征收手续费比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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