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部分会计人员收到 “四川继续教育”短信,称交钱即可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证年检)。经核实,上述短信属于虚假信息。为了保护广大会计人员合法权益,在此,我局郑重声明如下: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必须实实在在通过学习,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不存在“交钱即可办理”的情况。希望广大会计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类似情况发生请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839-3317693。
特此通知。
广元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1日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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