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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拨付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8646万元

发布时间: 2014-03-10 来源:经济建设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近日,市财政局下拨全市201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8646万元(不含扩权县),其中:粮食直补资金787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7859万元,并要求县区在325日前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粮补资金发放工作,市财政局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与农业、金融等部门单位做好衔接、沟通,做好农户基础数据搜集、统计、核实等工作,提前安排部署补贴发放事宜,把问题困难想在前头,把群众利益放在心头。二是落实公示,强化监督。县区财政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落实补贴发放相关信息公告制度,切实强化对本地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资金分配公开透明。三是县级直发,安全快捷。要求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将粮补资金存入农户“一折通”,减少了资金兑付中间环节,切实避免了粮补资金被挤占、挪用,加快了粮补资金兑付进度。 

广元市201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分配表

县(区)

粮食直补金额   (万元)

综合补贴金额   (万元)

合计(万元)

利州区

127

1266

1393

昭化区

204

2037

2241

朝天区

222

2223

2445

青川县

234

2333

2567

 

787

7859

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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