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青川县司法局乔庄司法所利用周例会时机,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上,司法所负责人朱思思对《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对“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进行了深入剖析。
会议强调,《规定》的出台是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对新时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具有重大意义。《规定》的实施,能进一步拓宽公务员晋升的通道,激励公务员队伍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为公务员的成长打造出一条“高速路”。
会议要求,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为乔庄片区人民群众当好“勤务员”,为一方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乔庄司法所 朱思思)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