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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难赡养 人民调解解民忧
发布时间: 2022-04-29 11:18      来源: 苍溪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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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苍溪县司法局龙王司法所,协助当地政府成功调解一起老年人赡养纠纷,让老年人有所依、有所养,幸福安度晚年。

      在今年3月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李某强的赡养纠纷引起了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重视。纠纷排查出来后,村调委会主动介入,几次调解未果。镇调委会申请龙王司法介入协助调解,龙王司法所所长张民接到求助电话,及时赶赴现场,邀请镇领导、综治、民政、村组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主持调解。一是详细了解各方意见,分析案情,找准矛盾焦点;二是宣讲《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让各方当事人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三是打好亲情牌,采取背靠背方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四是巧妙借力,利用老党员、老干部人头熟、威望高,协助开展劝说工作;五是积极争取民政困难救助,切实解决老人实际困难。

      经调解员与相关人员共同努力,最终促成四方达成赡养协议:一是李某菊、李某芬两姐妹轮流照顾父亲李某强生活起居,一季度一轮转,先从长女李某菊开始,李某强跟随李某菊生活期间,李某芬按200/月标准把赡养费支付给李某菊;李某强轮转李某芬生活期间,李某菊按200/月标准把赡养费付给李某芬。二是李某斌按300/月的标准将赡养费支付给相应照顾爷爷的姑姑李某菊或李某芬。三是老年人的高龄补贴、现有的贰千元元存款等归自己管理支配。鉴于李某强本人生活困难,女儿收入来源十分有限,镇政府承诺将李某强纳入低保,由照顾其的子女合理开支。

      至此,这起困惑老人的赡养纠纷在司法所的主持下,采用情、理、法相融的方式,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龙王司法所将把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途径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使辖区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苍溪县司法局)

编辑:熊连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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