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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市审计局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提速的若干措施》。
《措施》增强了审计机关、建设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合力,提高了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效,较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要求的审计时效最高提高46%。《措施》主要做法: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控制度,对廉政(洁)风险高的工程环节实施严格管理,隐蔽工程全过程拍照录像,建立重大争议事项台账,限时办理决(结)算审核。实行送审资料容缺审计和重要资料限时补报制,缺失重要资料的限时5个工作日内补报。优化审计业务节点管理,送审金额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至1亿元、1亿元以上的项目,分别控制在20个、35个、45个工作日内。探索在重大项目跟踪审计中,按分部分项工程完成情况同步出具阶段性结算审计报告。对重要资料缺失导致存在较大审计争议事项的项目,参照社会审计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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