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审发〔2020〕7号
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经市审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当前审计业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月10日前,前期已安排的医保基金审计、扶贫审计项目,市局各业务科室暂不到现场开展审计,承担“交叉审”任务的县区审计局暂不跨县区实施审计,前期被抽调参加市局审计项目的数据分析的县区审计人员暂不到市局开展工作。各相关审计项目暂不对卫生健康委员会(局)等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延伸审计或调查。2月10日以后的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市局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牵头协调有关业务科室,及时归集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所需数据,加紧开展数据分析,财政审计科要尽快制定财政审计总体工作方案,行政事业审计科要尽快制定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并做好集中分析数据准备工作。
三、市局各业务科室要按照前期的工作谋划,进一步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原则上不到被审计单位,应主要依靠网络传输、远程办公等方式,加强非现场审计调查和分析。在审前调查、业务协调沟通等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及被审计单位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防护和预防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四、各县区审计局要加强本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相关情况的收集汇总,重要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局。
广元市审计局
202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