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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审计局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
信息来源:资环科 向丹    发布日期2021-07-12         分享:

近期,为加强对全市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指导,广元市审计局认真总结近三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元特点,制定了《广元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共5章39条,包括总则、组织协调与计划管理、审计实施、审计文书、附则五个部分。从项目计划制定、规范审计实施流程、确定审计重点、开展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意见、落实审计整改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发布了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等参考样本,为全市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了规范指导。

《操作规程》明确要求,要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力等,针对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综合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

《操作规程》强调审计评价应当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目标完成情况等为基础开展总体评价,评价结果应根据审计结果做出,与审计内容相统一,并提供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参考评价体系,设定评价指标来源及释义表、评分表等。

《操作规程》的出台,规范了广元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行为,为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提供了坚实保障,是广元市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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