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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近日,中共青川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青川县审计容错纠错“三个区分开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坚持依法审计,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违纪,确保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规定令行禁止的同时,把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青川县审计容错原则、容错标准和情形、容错程序、纠错程序和方法以及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责任追究情形。
《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我县2021年度审计容错情形清单,围绕“四个一,三个三”振兴发展、项目实施、企业管理、招商引资、解决历史遗留、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列出12种容错情形。
下一步,青川县将坚持依法审计、廉洁审计原则,积极探索实施审计容错纠错“三个区分开来”,营造审计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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