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五措施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日期: 2011-05-06
来源: 广元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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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增加商贸流通监测企业数量,确保商贸流通运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2010年,我区新增监测企业4户,全区商贸流通运行监测企业总数超过20户,2011年,我区拟新增加商贸流通监测企业6户。
二是严把商贸流通监测企业准入关,所纳入监测范围的商贸流通企业必须是同行业的龙头企业,且具有行业代表性,企业生产经营必须合法,经济效益良好。
三是不断加强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监测人员业务水平。除组织监测企业监测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外,我区每年都要至少举办1次商贸流通监测企业业务知识培训。
四是量化考核监测企业监测业绩,年终确定监测企业考核档次,严格按考核标准给予企业省上监测财政补助资金。
五是实行监测企业“黑名单”制度。凡未按期上报企业运行情况的企业予以通报,凡连续三次被省、市商务主管部门通报的商贸流通监测企业,坚决取消其监测企业资格,同时不给予任何财政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