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广元市嘉陵南路65号 电话:0839-326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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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商务局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综合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广元市本级在编在岗参公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九级岗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
5.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 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路南段38号市商务局二楼人事科:(电话3262902),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如实、准确地填写《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照2张;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工作业绩(经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同意选调并盖章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商务局人事科负责。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察
市商务局党组会根据报名情况研究确定组成考察组,对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经市商务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市市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经市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后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选调单位、选调岗位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
市商务局党组设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公开选调工作,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市商务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9-3264496
咨询电话:0839-3262902
信息公布网站名称及地址:广元商务网http:// www.gymbc.gov.cn,
附件:1.2017年广元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
员条件一览表
广元市商务局
附件1
2017年广元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
(共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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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单位 |
经费 性质 |
选调 名额 |
选调 岗位 |
选调 对象 |
学历 |
专业 |
出生 时间 |
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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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
全额 |
1 |
综合管理(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
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 |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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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一定的写作、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2.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从事会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 3.熟悉计算机、互联网技术。 |
附件2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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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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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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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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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证件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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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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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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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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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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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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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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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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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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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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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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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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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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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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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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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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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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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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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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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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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 |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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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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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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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性别:填写“男”“女”。
3.出生年月:“yyyy.mm.dd”格式,如“
4.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维”等。
5.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
6.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广元”“四川苍溪”。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重庆市”。
7.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无党派”“群众”等。
8.参加工作时间:“yyyy.mm.dd”格式,如“
9.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10.2寸证件照: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片。
11.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12.身份证号:填写18位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
13.联系电话:填写常用手机号码和座机号码各1个。
14.工作单位及职务(称):填写现所在单位和担任的主要职务(称)。
15.身份类别:填写 “事业单位参公人员”“群团机关参公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16.单位性质:填写“全额”“差额”“自收自支”。
17.报考单位:填写拟报考单位名称。
18.职位编码:填写拟报考职(岗)位编码。
19.工作简历:填写本人的主要工作简历。
20.主要业绩:填写本人的主要业绩。职位(岗位)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等具体条件一并填写在此栏。
21.年度考核:填写本人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年度供选择,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供选择。
22.奖惩情况:填写受过的有关奖励和记功。奖励只填写近5年的;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23.资格审查意见:由公开选调主管部门审核资格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同意”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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