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永瑰:
您好!您于2022年4月27日通过局长信箱提交的咨询收悉,现答复如下。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前期您已完成过信息采集,此次建档立卡只需对信息进行更正和完善即可,无需重复采集。如已完善建档立卡信息,可前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场提出办理申请。办理优待证时,本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如果您需要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等。
温馨提示:
1、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2、电子照片规格为 352 像素(宽)*440 像素(高);分辨率为 300DPI;24 位 RGB 真颜色;白底,无边框;头部占图像尺寸的 2/3 左右,人像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度和亮度适当;照片内容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不要着军装、制服(如警察、消防、工商、税务、保安等),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照片中无明显商标信息;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科(电话:0839-3282261)。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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