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怀书:
您好!您于2023年3月9日通过网上信箱提交的咨询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于1976年3月从旺苍县入伍,1981年1月退役,服役于84917部队,属于农村籍退役士兵,现已年满60周岁。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精神,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待遇的人员,即已享受退休金待遇的人员中,在核算退休金时,若已兑现“军龄计算为工龄”的政策,不能认定。故现行优抚政策无其他优惠。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3年3月16日电话已将详情告知。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科。
(电话:0839-3282261)。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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