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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现役军人临近退役,因长期患有慢性疾病,想询问-申请办理带病返乡相关手续?谢谢
写信时间: 2022/2/18 20:17:56 公开时间: 2022/2/23 9:12:02
信件内容
局长,您好!我前年因身体不适去部队医院查出患有慢性胆囊炎和慢性前列腺炎,经过治疗一直没有治好,身体已经不适合在部队长期服役,想今年退伍回家治病,但是家里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是单亲家庭,母亲也长期患有严重慢性疾病,于是想今年退伍申请带病返乡,但是不知道相关办理手续,希望领导能具体说明,谢谢您
信件处理结果
信件回复

彭麟同志:

您好!你通过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信箱反映的“关于申请办理带病回乡相关手续的咨询”,现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2〕145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民发[2011]208号)》、广元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市民〔2012〕192号)等文件规定,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应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户口本、退伍军人证、军队医院证明以及就诊病历、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相关材料。办理程序是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申请人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到指定医院,对其服役期间军队医院证明的所患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23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839-322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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