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无障碍浏览

信件查看
信件基本信息
信件主题
求助
写信时间: 2022/4/18 13:04:33 公开时间: 2022/4/20 11:03:26
信件内容
局领导: 我是1995年12月自旺苍入伍到西藏日喀则边远地区服役,属国家4类艰苦地区。主要从事野外军事通信线路建修与维护工作。2010年被成都军区总医院门诊值诊断为青光眼并住院治疗,视力下降、视野检查有缺损。2011年退役期间部队统一组织退役士兵体检,陆军第八医院门诊检查眼睛后当时嘱咐回内地后尽快做眼睛手术和做好眼压控制。心脏检查诊断为高原性心脏病,退役时门诊诊断原件被财务股收集存档,部队按照规定下发补贴5000元医药生活费。当年未办理青光眼评定残疾手续。2011年11月退役期间检查出高原心脏病,又无时间评定残疾证件。现如今申请享受带病回乡政策又多了8年兵龄不符合《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解决办法,申请补评残又不符合《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政策,针对我现在这种实际情况,请贵局予以协助。
信件处理结果
信件回复

杨明俊:

您好!您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局长信箱提交的求助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2年4月20日与您本人电话沟通,对您本人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目前您不符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残疾军人评定条件。如果您有医疗困难,可以向户籍所在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关爱帮扶基金。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向上级反映。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科(电话:0839-3282261)。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0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839-3222187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网站标识码 5108000052 蜀ICP备202102441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79号

官方微信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