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基本职能.................................1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 ............................2
(二)支出预算情况 ............................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5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5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5-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一)机关运行经费.............................6
(二)政府采购情况.............................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6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6
十一、名词解释.................................7-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拥军优属、就业创业、移交安置、优待抚恤、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事务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策部署,以“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主题,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二是接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政策学习活动,分层次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三是大力实施“十四五”规划项目。全面完成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行动的主要项目,完成市烈士陵园改造项目和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四是稳步提高安置就业质量。统筹好工作部署、落实好安置计划、规划好时间节点、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围绕高质量就业,摸清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需求,加强培训质量监管,提升教育培训质效。五是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制发。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完成存量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明确的优待内容,逐步提高“含金量”,切实增强持证人的获得感、荣誉感。六是全力建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内容、规范工作运行,巩固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成果,推进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开展中心镇样板型服务站建设,推动构建网上服务中心(站)建设。七是持续营造尊崇尊重氛围。组织“老兵喜迎党的二十大”、“红色宣讲员”大赛、重温誓词等系列活动。开展“了不起的退役军人”新时代退役军人奋斗榜样专题宣传,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八是抓好双拥共建工作。组织做好“八一”、春节等重大节庆的双拥工作,加大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力度,积极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九是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更深刻和更多的支持,努力展示良好工作风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局属行政单位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071.3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5.7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151.18万元、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61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收入预算1071.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1.18万元,占14.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38万元,占83.30%。其他收入27.78万元,占比2.59%.
(二)支出预算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支出预算107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2万元,占26.47%;项目支出787.72万元,占73.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3.5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77.9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89.9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及各项慰问活动经费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3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2.3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各项慰问活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36万元,占96.19%;卫生健康支出10.97万元,占1.23%;住房保障支出23.05万元,占2.5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93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27.66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的基本支出,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08.76万元”;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3.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1年预算安排1.5万元相比减少0.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变动原因是机关无公务用车。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出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6万元,上升13.9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相应的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特种技术专业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局机关)
附件2:2022年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局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