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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出台退役军人购房优待政策
发布时间:2024-11-11
来源: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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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军人优待政策,营造爱军拥军的浓厚氛围,持续推进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活动,日前,青川县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针对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和职工)、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重点特殊群体,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措施》明确规定,上述人员在青川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将给予购房补贴5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可达7万元。
《措施》还明确,上述人员还可享受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补贴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规定在青川县购买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新建车位车库并完成网签的,给予补贴4000元/个。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并完成网签的,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补贴。对2024年1月1日以来,出售自有住房完成产权过户,并在措施有效期内,在青川县购买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的,给予“以旧换新”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小于出售自有住房面积的,给予新房合同价款0.5%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大于等于出售自有住房面积的,给予新房合同价款1%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不仅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持续加大退役军人优惠优待工作力度,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示,将加强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衔接,广泛宣传,优化政策流程,确保更多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及时享受到这一政策,持续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全力营造尊军崇军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