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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面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推出购房优待政策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朝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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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朝天区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是朝天区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推进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活动的重要举措。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和职工)、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购房方面享受到了优待政策。
这份《措施》内容丰富,对于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和职工)、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重点特殊群体,在朝天中心城区及羊木场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将按总房款的15%进行补贴。
《措施》还明确,上述人员还可享受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补贴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规定在朝天中心城区及羊木场镇购买新建车位并完成网签的,或购买国有存量车位并完成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签订购房合同的,政府补贴8000元/个。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并完成网签的,或购买国有存量商业用房并完成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签订购房合同的,给予总房款5%的购房补贴。对2024年1月1日以来,出售自有住房完成产权过户,并在措施有效期内,在朝天中心城区及羊木场镇购买参与财政补贴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的,或购买国有存量住房并完成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签订购房合同的,给予“以旧换新”购房补贴。购买住房面积小于出售自有住房面积的,给予新房合同价款1%的购房补贴;购买住房面积大于或者等于出售自有住房面积的,给予新房合同价款1.5%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不仅是对军人贡献的肯定和回报,也是政府给予重点特殊群体的关心和支持,更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朝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表示,将继续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军人群体对最新惠民政策的知晓度,用好政策、用足政策,为军人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最大的支持,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