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批准,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广元市烈士陵园被公布为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广元市烈士陵园始建于1964年10月,位于利州区漫天路1号,占地面积为72.5亩。依据“三园四化”标准,已建成纪念碑、纪念广场、承志馆、弘毅楼、烈士墓区、英名墙等烈士纪念设施。陵园现安葬有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牺牲的四川、山西、甘肃等省市烈士85位。

近年来,广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褒扬先烈、教育后人宗旨,用心用力用情抓发展,扎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和教育功能的发挥,全面促进了烈士褒扬纪念工作高质量发展。成功创建成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国防教育基地、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基地和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干部党性教育建设基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和最佳文明单位。

抓规划设计,阵地建设不断完善。按照烈士陵园、文化公园、精神家园“三园合一”的建设理念和亮化、绿化、美化、净化的“四化”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建设烈士纪念设施,打造成集安葬缅怀烈士、爱国教育、游览休憩多功能于一体的园林景观式“红色公园”,着力注入红色元素,淡化丧葬元素,浓厚尊崇氛围。完善和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丰富承志馆展陈布展,为全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更加广阔空间。按照散葬烈士墓“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集中迁葬27名零散烈士,安葬功能大力提升。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加大了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力度。通过规划建设,目前市烈士陵园规划合理、设施完备、功能保障,能充分满足现代烈士陵园需要。
抓要素保障,教育功能充分发挥。近年来,“9·30”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每年在市烈士陵园高规格举行,市四大班子领导、机关干部、社会各界、烈属代表积极参加。全市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在清明节、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入党、入团、入队仪式、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等教育活动。市烈士陵园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党的历史、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阵地,广大群众陶冶道德情操、厚植爱国情怀的重要场所,广大青少年学习革命传统、传承红色精神的重要课堂。成立“红领巾”讲解员队伍和退役军人红色文化宣讲团,聚焦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烈的故事,积极深入学校、社区等地开展英烈精神宣讲活动。加强与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蜀道文学院等合作,联合开展英烈事迹挖掘、提炼、宣传工作。积极创作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的文艺作品宣传烈士精神,宣传片《讲好英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被评为全市二等奖,网络播放量达4万余次;拍摄双拥宣传片《温暖的钱衣裳》,参加全国讲解员大赛,深受好评。


抓尊崇尊重,服务关怀不断彰显。创新开展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根植为民情怀,尊崇尊重烈属,精准精细服务保障,积极做好烈属关心关爱工作。每逢春节、“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走访慰问烈属活动。通过座谈会、健康体检、送慰问金、送慰问物资等方式累计走访烈属260余人次,发放价值约13万元的慰问金和慰问物品。多措并举开展烈士寻亲工作,成功找到8位烈士的亲属,受到烈属高度赞誉。设置残障人士关爱服务热线,配备医药箱、雨伞、饮水服务等,关心关爱备至。积极开展云祭扫、代祭扫服务,为烈属祭扫提供便利条件。让烈属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提升了烈属们的荣誉感与幸福感。


未来,广元市烈士陵园将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加强陵园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设施,加强红色阵地;进一步挖掘英烈事迹,丰富红色基因库,深入开展红色教育;进一步关心关爱烈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浓厚氛围。切实发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在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