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类
广水函〔2016〕221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8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
徐宏亮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对我市危险源较大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排查治理整治的建议》(建议第87号)已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现将您提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通过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项目的实施,新建和整治了一批小型水利工程。“十二五”以来,共投入资金25.9亿元,整治小型病害水库74座,新建整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3万余处,这些工程的建设为改善我市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生活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据水利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共有小型水库749座,有塘坝、石河堰等小型水利工程近10万处,这些工程大多兴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目前病害严重,现有的投入力度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如剑阁县白龙镇龙洞村六组的小型水利工程,因未列入规划范围内,目前尚未进行整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加大投入为保障,以示范建设为突破,整体规划,规模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完善规划体系、维护规划权威,加强与幸福美丽新村、农村安全饮水等规划的对接,建立统筹规划、各方共同保障的小型水利工程发展长效机制。二是用好、用活小型农田水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目前国家项目没有覆盖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整治改造。三是通过明晰工程产权、健全管理体制、推行协会管水、加快水价改革、强化工程保护、落实占用补偿等措施,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的建后管理水平。四是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以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新机制,突出抓好县级资金整合,制订优惠的激励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切实增加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筹资渠道。
再次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小型水利工程整治力度,确保工程安全及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此答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雷剑,电话:13518329878。
广元市水务局
2016年8月30日
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
广元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