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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朝天区水泥配料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日期: 2020-07-13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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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朝天区水泥配料用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和报送的《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朝天区水泥配料用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广元朝天区水泥配料用砂岩矿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宣河乡龙门村。项目主要由矿区工程区、道路工程区、临时堆土区、施工营地区及其配套的供水系统、供电与通信系统组成。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2.81hm2,全部为临时占地。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4.19万m3(其中表土剥离2.34万m3),填方量为4.17万m3(其中表土回填2.34万m3),弃方0.02万m3(弃方已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1104.14万元,土建投资约370.1万元。矿区已于2020年1月开始建设期,建设期于2020年6月结束;2020年7月,本项目进入运行期,运行期至2032年12月结束。

项目区位于四川盆地北部边缘,为低山丘陵地貌。属朝天河—大两会构造区西端杨子准地台龙门山~大巴山台缘坳陷带南缘,靠近四川台坳的交接部位。区域地层主要由第四系残坡积层、志留系中统罗惹坪群、泥盆系下统平驿铺组、泥盆系中统观雾山组和二叠系下统栖霞组组成。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区域气候类型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多年平均降雨量980mm,水系属长江上游嘉陵江流域。工程区土壤类型以黄棕壤为主。区域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覆盖率57%。工程区内土壤侵蚀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资料详实,图表规范。工程及项目区概况清楚,执行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合理,防治目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清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报告书》中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的分析与评价,本项目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建设可行。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中对项目区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的结论。

五、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12.81hm2,均为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矿区工程区、道路工程区、临时堆土场区、施工营地区4个治分区基本合适。

六、方案中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合理,基本同意各分区主要防治措施为:

(一)矿区工程区主体工程设计已采取了截水沟、排水沟、种植爬山虎和种植柏树等措施。本方案补充前期表土剥离、临时覆盖;施工期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后期土地整理和覆土等措施。

(二)道路工程区。主体工程设计已采取了排水沟和种植爬山虎等措施。本方案补充施工期沉砂池;后期土地整理、覆土、散播草种等措施。

(三)临时堆土场区。本方案补充施工期临时排水沟、沉砂池、临时覆盖、挡土袋,后期土地整理和散播草种等措施。

(四)施工营地区。本方案补充施工期临时排水沟措施;后期土地整理、覆土和散播草种等措施。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范围、内容和方法,下阶段要进一步细化监测方案。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方法和费率标准。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7.7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98.62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49.12万元(工程措施投资52.17万元,植物措施0.22万元,监测措施投资5.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为46.35万元,独立费用16.6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2.0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65万元)。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做好表土的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向我局和朝天区水利局定期上报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依法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6.65万元,须及时一次性足额缴纳。

(六)定期向我局和朝天区水利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七)本工程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八)本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公示后向我局报备。

 

 

                             广元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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