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组织编制了《广元医药园区物流配套服务中心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66;姓名:张启东)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医药园区物流配套服务中心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元医药园区物流配套服务中心扩建项目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医药园区。项目由4栋2层的仓储用房,1栋6层办公楼组成。建设用地面积:20719.60m2,约合31.08亩,总建筑面积:21720.80m2,容积率为1.04,建筑密度为45%,绿地率为20%。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7hm2,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69万 m3(其中表土剥离0.12万m3);土石方填筑总量1.69万 m3(其中绿化覆土0.12 万 m3),无借方,无弃方。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土建投13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工程已于2017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10月底完工,总工期为51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3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四川省华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元凯;联系电话:18113092585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董先生,监督电话:0839—3263607
附件:
1. 广元医药园区物流配套服务中心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 广元医药园区物流配套服务中心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
四川省华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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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医药园区物流配套服务中心扩建项目专家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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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医药园区物流配套服务中心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