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组织编制了《青川木鱼LNG加气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43;姓名:杨占彪)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青川木鱼LNG加气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青川木鱼LNG加气站位于广元市青川县板桥乡。本项目由加气站工程区、边坡工程区、施工场地区、临时堆土区4个一级防治分区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0.38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林地、草地。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02万m3(包含表土剥离0.06万m3),回填总量为0.10万m3(包含表土剥离0.06万m3),项目产生弃土0.92万m3,弃土全部运输至青川县木鱼镇曙光社区赵家湾凹地处综合回填利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25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企业自筹解决。计划于2020年12月开始施工,计划于2021年9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8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19981915353。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岳女士,监督电话:0839—7202729。
附件:1、青川木鱼LNG加气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 青川木鱼LNG加气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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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专家审查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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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青川木鱼LNG 加气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