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水利行业法治体系建设
1.严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第一时间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扎实开展防控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疫情防控文件,加强对全市水利建设领域疫情防控的监督指导,切实确保了项目投资进度。积极参加将军桥、建设路社区9个小区疫情防控排查登记、值班值守、宣传劝导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小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切实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排查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环境消杀等相关要求,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做好了疫情防控工作。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及时修订《局务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内控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要求,坚持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所有重大事项决策均做到程序规范、事项合法、措施可行。进一步加强顾问律师的日常管理和考评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方面的法治责任,为重大决策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精简文件相关精神,进一步把牢发文关口,压减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局机关全年印发文件的数量同比减少15%以上。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广元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规定,及时清理近年来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扎实开展《广元市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制度》等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各类制度的合法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全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全面清理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文件,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力保障了水利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积极参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测评工作,共同营造全市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加大工资兑付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认真开展“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严格落实“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要求,及时优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等21项办事指南,及时制定“一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政务大厅窗口和相关职能科室办事效益进一步提升。强化一体化平台管理,我局现有137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到了应进必进。27项依申请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全年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1件,有效防止了“体外循环”和办事“两头跑”现象。进一步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限从65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工作日内。
3.积极创新监管措施。一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制定2020年监管计划,积极参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行业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先后2次抽派5名执法人员对市本级批复的利州区龙潭乡元山村土地储备整理项目、081产业新城一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等15个项目进行“双随机”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发放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印发了书面检查意见,公示了检查情况,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先后抽派3名执法人员对6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及时印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问题2个,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全面整改完成。二是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广元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水利行业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营造了法制化、便捷化的水利行业营商环境。
(三)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梳理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权力清单,明确执法依据和权限,绘制执法程序流程图,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公布。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要求,切实做到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公示公开。严格规范执法着装和标识佩戴,主动公示执法身份。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时通过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签字等方式记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办案执法全过程,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今年无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案件。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联防联控制度,成立专审委员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选聘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2.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强化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执法培训、现场执法、案卷评查、举案说法等,全方面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全年组织法律法规学习3次、执法培训3期,培训人数近200人次。二是加强水事巡查,采取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嘉陵江、白龙江等市管主要河道及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采砂管理等进行巡查检查,前三季度,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 1487人次,车辆496台次,执法船舶8次,共巡查河道17805公里,水域506平方公里,及时发现制止各类涉河水事违法行为28次。三是打击非法采砂。积极探索推行砂石统一经营模式,压紧压实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职责,落实落细“一船一证、一场一证、一证一号”许可制度,严格执行砂石采运管理联单制度,切实把牢河道采砂“采、运、销”等关键环节,大力实施公示、出入、旁站式、砂石采运管理模式,加大砂石违法查处力度,研究形成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全年共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14起,罚款41万元。四是开展河湖“清四乱”,大力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年排查清理“四乱”问题102个,对全市23处采砂场,39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加工堆料场点涉“四乱”、涉砂石环保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不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政府规章制度,今年8月局主要领导向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报告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一把手”个人2019年履职情况,认真接受吸纳人大常委会会议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抓好环境保护、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工作。认真办理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关于修建南河污水处理厂至塔山湾嘉陵江大桥防洪河堤并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议》提案,切实加强全市防洪河道建设管理。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善和提升行业工作作风。
2.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务服务专栏,全面公开权力清单,梳理并运行120件行政权力,办结公开19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防汛抗旱、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建设、水利系统招投标治理等信息120余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50余条,微信公众号推送3000余条,微博发布信息120余条。及时公开亭子口灌区项目等110余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公示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积极开通局长信箱、微信留言、微博私信等渠道,征集社会各界关于盘龙镇农业生产用水、亭子口灌区等项目意见建议120余条,采纳40余条。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及时化解行政纠纷。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广元市水利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组建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来信来访工作的领导,有力推进了平安水利的建设。
2.依法开展行政复议。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复议工作部署要求,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动态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年未接到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六)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及时组织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及时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9000余份,积极运用“网、端、微、频”等平台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有力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意识。二是积极参加“送法、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线上、线下宣传,持续营造良好的水利行业法治化环境。
2.切实抓好“法律进机关”活动。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学法,定期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制作《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法律法规展板,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开通法治宣传微信、短信,充分保障学法普法人力、财力,打造良好的机关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宽、效果不明显,行政执法培训有待加强等问题和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局党组对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统筹推进行业法治体系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