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0日,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邹自景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董里共同签发《广元市总河长令》(第1号),公布《2022年广元市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对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工作要点》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守水生态安全红线,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统筹推进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综合治理,着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着力保护传承弘扬水文化,努力让每个河湖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工作要点》聚焦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水资源管护更加严格、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水生态修复持续巩固四大具体目标,并围绕目标提出28项河湖管护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