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全面落实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按照《广元市2023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方案》部署,广元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全面完成上半年质量与安全履职巡查阶段目标,全力保障了我市重点水利工程高质量建设。
截至5月20日,我中心完成市本级监督项目的第一次质量与安全巡查工作,共检查项目20个,发现问题106个。其中,质量问题77个,一是参建单位未按承诺文件人员全部到位;二是建设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主要参建单位负责人;三是建设单位未及时对强制性条文进行梳理、印发和执行检查;四是原材堆放不符合规范和质量管理要求;五是施工质量评定资料与工程施工进度不同步,验收质量结论报备工作严重滞后;六是实体工程部分在外观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安全问题29个,一是对施工现场安全执行情况检查记录不全面;二是在部分有危险因素施工段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不齐全;三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四是危险源辨识和分级管控不全面,未及时更新和未在施工现场作业点位设立公示牌;五是部分工地特种设备未组织年检,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等未及时组织验收合格便投入使用。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要求,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分类,共计下发整改通知与巡查意见7份,形成监督记录20余份,切实保障了水利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下一步,将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履职检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问题整改复核及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进一步防范质量与安全风险,确保建设项目高质有序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