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5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6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涉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8篇。二是加快完成“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启动全市水网规划建设。三是严格实施涉河建筑“三提前”管理制度。
2.针对“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执行。二是年初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报局党组审定后认真实施,每年集体学习6次以上,调研文章8篇。三是印发《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推进新阶段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原则、目标、路径和措施。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以工作清单压实党组和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定期研判处置舆情,时刻把牢意识形态主动权。三是坚持文稿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零差错”。
4.针对“落实节水护水管水部署要求还不到位,特别是落实新时期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还有短板”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新阶段广元水利高质量发展“1246”工作思路。二是8月底前完成6个省级经开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批复。三是修订完善《广元市河湖长制工作提升通报约谈制度》,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暗访抽查。四是建立全市759座水库水质管理水质监测台账,将水库水质达标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核指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同步实施“清水工程”。五是印发《广元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强化案件办理和案卷评查。
5.针对“攻坚破难补短板的实招不多,基础设施薄弱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一是按照“1246”工作思路,聚焦破解工程性缺水问题,采取大、中、小并举,挖潜与配套相结合,持续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二是强力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3年整治小型病险水库19座,到“十四五”末完成15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总投资2.9亿元。三是立项报批4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成功申报苍溪县白桥水库灌区为全国数字孪生灌区先行先试示范点。
6.针对“对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未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建议”的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究部署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系统梳理近年来市场主体反映的营商环境诉求建议,印发《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在2023年第一次营商环境“背靠背”直接评价中,我局名列市级部门第3名。三是印发《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助力拼经济搞建设五项措施》等3个文件,进一步优化水利行业营商环境。
7.针对“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党组议事规则》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讨《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重点条款逐条研究议定,修改完善重新印发。二是严格执行,做到会前程序规范、会中决策民主、会后纪要真实。
8.针对“党组会与局务会议事边界不清,部分同类事项有的由党组会议定,有的又由局务会议定”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两个会议议事规则,厘清议事边界,杜绝议题重复交叉。二是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流程,杜绝非“三重一大”上党组会和党组会代局务会问题发生。
9.针对“党组落实汛期安全制度打折扣”的问题。一是市防指印发《广元市2023年汛前准备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修订完善《防汛值班工作手册》,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全面压实六级防汛责任。二是制订中小型水库水电站和1052个山洪灾害区危险区“两张图”预案,夯实洪灾防御基础。三是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毗邻地区防汛减灾联防联控机制,与汉中、陇南、南充、巴中签订防汛减灾联防联控协议。四是建立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122个,落实好汛前演练制度,定期抽查暗访,今年已组织排查防汛重点部位单位9519处。
10.针对“党组督促行业安全生产以案促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调整充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水利水电安全监督科,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办,紧盯问题不放,强化源头治理,狠抓问题整改复核,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动态清零”。
11.针对“监管小水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压紧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召开例会和督查暗访,今年已开展督查暗访10余次。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执行“三单一书”“两书一函”制度。三是持续开展小水电安全隐患治理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四是全力推进小水电达标建设,小水电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2.针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二是及时更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双联双控”工作机制》。三是开展了党纪政务处分查处和执行情况“回头看”,确保查处和执行“双到位”。
13.针对“监管水利行业廉政风险缺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利用职务和专业之便获取不法收入”专项排查,常态化“咬耳扯袖”,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二是严格落实《局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制度》《局班子成员联系项目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三是建立完善水利系统党风廉政监管“系统抓、抓系统”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动监督。
14.针对“机关作风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明确报表数据流程和责任,对工作进度滞后的纳入作风纪律进行整顿提高。二是将干部职工履行职责、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和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定期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四是常态化明察暗访局机关和县区水利局作风纪律情况,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15.针对“对批转县区水利部门的群众信访督办不力”的问题。一是对近年来水利系统群众信访件开展“回头看”,确保逐一销号、清仓见底。二是定期研究水利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动态掌握信访重点,逐步构建“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的防控体系,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常态化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局信访及信访处理工作制度》。
16.针对“局党组推动解决群众涉水问题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供水保障信访诉求问题常态监测、动态销号机制,确保群众涉水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以问题为导向,对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三是严格执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和《局班子成员联系群众制度》,常态化把“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落到实处。
17.针对“部分年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类资料未进行归档整理”的问题。一是督促相关科室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全面归类整理,确保“一项一档、应归尽归”。二是对2019年以来各类水利项目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推动全域基础规范。三是纳入“水利大讲堂”业务培训内容,提升干部职工档案管理水平。
18.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费用报销不及时,未实行‘一事一结’”的问题。一是全面自查,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对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二是按照2022年已修订的内控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抓好落实。三是定期对局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9.针对“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二是定期研究谋划党建工作,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四是定期开展党务干部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开拓创新打造“水利党建+”品牌。
20.针对“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建工作相关规定,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各项规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和“双抓双述”机制进行修改完善。
21.针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根据工作岗位调整和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党组抓支部责任人和支委班子,确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二是深入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支部结构,每个支部党员人数保持在12至15名。三是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支部活动,并按“双抓双述”机制要求,抓好支部建设,创建党建品牌案例。四是按照支部年度工作重点和活动计划,保障足够党建经费,确保支部党建活动顺利开展。
22.针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干部研判和轮岗力度,2023年1月底前,科室轮岗和交流调配干部8人。二是认真实施年轻干部“墩苗计划”,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三是加强对专技干部培养和急需紧缺人才的招引力度,通过持续开展“水利大讲堂”和“书香人生·奋进水利”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专业能力和水平。
23.针对“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扎实扛牢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把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过程纪实,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对2018年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建立信息台账,按照《广元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要求,全面梳理程序资料,补齐缺失资料、规范各类表册。
24.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结合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和“回头看”工作的开展,规范归档,查漏补缺,建好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二是加强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坚持“凡提四必”和审核严谨。三是全面整改专审问题,持续推动干部档案工作规范化。
二、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实巡察整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巡察整改“见底清零”。
(二)不断巩固提升,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集中整改与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边整改、边总结、边巩固、边提升。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全力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快跟踪推进,督促彻底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紧盯不放、常议长抓,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的事项,全面建章立制,确保有制可依,执制必严。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三)扛牢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突出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遏制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牢为民服务意识。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推动水利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四)立足整改成果,努力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和市委“1345”发展战略,按照新阶段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1246”工作思路,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3260235;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59号市水利局;电子邮箱:1367272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