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盘龙供水站:
你单位报送的盘龙供水站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水法》《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盘龙供水站取水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已成项目,因取水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现重新论证。四川千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广元市盘龙供水站水源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该工程设置取水井1口,取水地点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苏家村2组陈家槽(地理坐标:东经105°41′8.16″,北纬32°26′38.4″),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用途为生活供水。日最大取水量130m3,年取水量4.7万m3。
三、你单位应做好取水口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建立分类用水台账,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按属地监管原则,每年12月31日前,向利州区水利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若该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附件1:广元市盘龙供水站水源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查意见
广元市水利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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