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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13万吨高精铝板带项目取水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日期: 2023-01-06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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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万顺中基铝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13万吨高精铝板带项目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水法》《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年产13万吨高精铝板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新建项目。你公司编制的《四川万顺中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高精铝板带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以下简称《报告)已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可以作为本项目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该工程设置取水井1口,取水地点位于嘉陵江右岸广元经开区上石盘电站下游1.7km(地理坐标:东经105°45′41″,北纬32°23′40″),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工业生产。日最大取水量685m3,年取水量25万m3。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规定,你单位应当在取水总管道安装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同时做好计量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建立分类水台账,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你单位应当在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90日前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按属地监管原则,每年12月31日前,向利州区水利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若该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附件:四川万顺中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高精铝板带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技术审查意见



广元市水利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
附件:四川万顺中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高精铝板带%0D%0A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技术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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