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体系。坚持党政领导负责制,根据区、乡领导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河长制公示牌11块,不断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全区纳入河长制体系的14条河流设区级河段长27名、乡级河段长67名、村级河段长126名,27座小(2)型水库设乡级库长27名、村级库长27名,区、乡、村三级“河段长”全覆盖,实现辖区河湖库分级分段管理。
规范履职尽责。220名河段长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全年开展巡河(库)7000余人次,督促、协调解决河湖“四乱”、污水直排、垃圾入侵等突出问题134个。各级河段长主动履职,既挂帅又出征,严格执行定期巡河制度,及时排查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辖区河流域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3%。加大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现嘉陵江、白龙江等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全区5座水电站生态流量全面达标,成功创建为2023年省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