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组织编制了《金剑工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43、姓名:杨占彪)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金剑工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剑阁县普安镇;在普安镇金剑工业园区建设一条临时保供输气管道,园区外1.3公里设计压力为4MPa,管径DN100,园区内1.0公里设计压力0.8MPa,管径DN200,管线总长2.3公里及计量调压撬等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38hm2,其中永久占地0.09hm2,临时占地2.29hm2;项目建设土石方开挖量约1.31万m3(自然方,下同,含表土剥离0.31万m3),填方1.31万m3(含表土回覆0.31万m3),无永久弃方产生。总投资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计划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7月竣工,总工期4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3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单位/联系人/电话:华油天然气广元有限公司/攀先生/13419200006;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王女士/13981243011
附件:1.金剑工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金剑工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
华油天然气广元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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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金剑工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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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金剑工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