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公司于2024年3月组织编制了《剑阁县白龙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49;姓名:杨桂莲)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剑阁县白龙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剑阁县白龙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位于广元市剑阁县白龙镇。建设干部周转房1栋,为7层建筑,建筑高22.05m。配套建设地面停车场300m2、绿地工程543.52m2,绿地率为21.39%并完善内部道路、室外照明、室外综合管网等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2540.84m2,总建筑面积5565.00m2,容积率2.115,建筑密度32.97%,绿地率21.39%。项目总投资2011.3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27.4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不涉及相关拆迁安置项目及专项设施复建。项目计划2024年4月开工,2025年11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3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13340753176。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联系人:王女士,监督电话:0839-6600278。
附件:1.剑阁县白龙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剑阁县白龙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剑阁县人白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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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剑阁县白龙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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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剑阁县白龙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