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3月组织编制了《容平青石原料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05;姓名:王丽槐)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容平青石原料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容平青石原料加工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东溪镇北岸村5组苍旺公路内侧白庵寺附近。地理位置:东经:106°13′56.78″, 北纬:32°4′20.58″。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31hm2,全部为临时占地。建设前用地类型为其他土地,包括建生产区、办公区、场地区共3个部分组成。
本项目范围内无居民,因此不涉及拆迁安置。
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万元。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总施工工期0.25年,即2020年1月-2020年3月。本项目已完工。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开挖0.28万m3,回填0.67万m3(其中表土回覆0.39万m3),外购土方0.39万m3(其中表土0.39万m3),无弃土。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1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5282000516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苍溪县水利局)联系人:谭壮,监督电话:17380213076
附件:1.容平青石原料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容平青石原料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
苍溪县东溪镇容平砂石加工厂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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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容平青石原料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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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容平青石原料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pdf |